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活动已经正式启动,开始接受省级以下各级地方政府(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群团组织等)的创新项目申报。地方各级政府在政治改革、行政改革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创新都可以申请,尤其鼓励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透明政府建设的创新项目参与申请。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组委会将组织由全国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全国专家委员会严格按照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选,从申请项目中选出20名“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随后派出专家工作组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撰写评估报告。最后,全国选拔委员会从入围项目中评选出10个“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项目并给予奖励和表彰,每个获奖单位将获得五万元奖金。其他入围项目也将受到表彰和奖励。
所有获奖项目和部分优秀申报项目将收入《中国政府创新蓝皮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案例研究报告》和中国政府创新网案例库。课题组将对获奖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并通过多种形式总结、提高和推广获奖项目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本项评选活动完全是非营利性的,活动的一切开支均由组委会承担,不向申请、入围及获奖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项目须符合如下条件:
1)组织性:申请项目必须是由地方党政机关或群团组织有组织地从事的公共行政或公共服务活动;
2)自愿性:申请项目必须是自愿参加评奖的,同时创新活动也是自愿发起,而不是上级机关强迫的;
3)公益性:申请项目必须是旨在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活动;
4)创造性:申请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而不是刻板地执行上级指示的活动,或简单地重复、模仿其他单位已经或正在从事的公共活动;
5)效益性:申请项目必须被事实充分证明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而且已经得到活动对象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6)时效性:申请项目必须在申请期限之前业已开展至少一年,并发生实际效果。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标准如下:
1)创新程度:该项活动必须具有独创性,而不是模仿他人或刻板地执行上级机关的指示;
2)参与程度:该活动必须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增加政治的透明度,使公民对地方事务拥有更大的发言权;
3)效益程度:该项活动必须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这种效益业已被事实充分证明,或被受益者广泛承认;
4)重要程度:该项活动必须对改善人民生活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
5)节约程度:该项活动必须尽量节约,不得增加受益者的经济负担,所需经费由经办单位支付,不得强行向受益者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摊派;
6)推广程度:该项活动必须具有推广意义,其他地区的党政机关、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学习、推广。
申请者可以直接从“中国政府创新网”下载项目申请表,网址是:www.chinainnovations.org,或者从项目办公室索取申请表。为保证申请项目的真实性,项目申请书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为了配合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评选活动,发现更多的地方政府创新事迹,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组委会同时举办“我身边的政府创新”有奖征文活动。征文要清楚地介绍创新活动发起的时间、内容、效益、影响以及当地居民对创新的评价,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选出10篇优秀论文,优秀论文作者每人奖励1000元奖金,论文将推荐给《中国政府创新蓝皮书》编委会。
受理项目申请和征文的截止日期是: 2009年9月30日
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廖凯原楼327室
邮 编: 100871
电 话: 010-62762242 ;010-62755216;010-62769599
传 真: 010-62762242
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
2009年4月10日